香港怎會沒有國家安全的問題呢?
公民黨召集的英語會議竟然有美國人參與討論香港的反政府組織活動,且有中央情報局的背景。討論的焦點是怎樣增加社會對政府的仇恨;方法是組織動員各方力量來反對特區政府及背後的中央政府。
公民黨等的泛民黨派、民陣、學生組織都有參與,加上陳方安生的香港2020,似乎便是在佔中、政改背後,公民黨的大律師與陳方安生等殖民地舊官僚合流與外國勢力來策劃、發動、支援前線示威的民陣、學生等。這是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政治活動,唯一的目的是在香港製造對政府的仇恨、對抗。
從任何角度來看,這是革命組織行為,而不是一般民主體制下的政黨或政治活動。在美國,可能一早便被視作非美國活動,被國土安全部拘捕和取締了,在其他國家有類似《基本法》二十三條國家安全法的,也極有可能以觸犯國家安全而被拘捕起訴。「製造對政府的仇恨」,不可以辯說只是公民權利的獨立主張。製造仇恨屬於仇恨政治,以之針對政府,便是蓄意的反政府行為,已經不是言論自由這麼簡單了。
為反政府行為出謀獻策、組織動員的會議上竟然有外國情報系統背景的外國人積極參與,這個活動並不是純粹本土政治性質。很容易跨越界線,變成外國策動的反政府活動了。大律師應知法,前任高官亦不會不知法,知法而與外國勢力合作組織策動反政府活動,絕對不可能是愛國愛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