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買兇斬手 賢仔冀續手足情

【本報訊】岑浩賢(賢仔)九年前被繼母買兇斬手案轟動一時,年月過去,案件對賢仔一家帶來的傷害仍未撫平;案發時僅幾個月大、賢仔同父異母的弟弟,在案發後交由社會福利署監管。賢仔表示,弟弟是無辜的,從沒有因被斬而遷怒弟弟,最大的心願是盡快獲恩恤調遷,接弟弟回家團聚。

盼與同父異母弟同住

東方日報慈善基金及太陽報愛心基金,在案發後分別成立「賢仔醫療及教育專戶」,為賢仔一家解決生活問題。賢仔因仍未克服心理陰影,不願意回到曾與繼母一同生活的單位居住,與祖母、大伯和父親同住在慈雲山一個三百呎公屋單位,由於大伯娶妻生子,令居所更為擠迫,近日弟弟從兒童之家回來暫住,賢仔更讓出睡床,自己到網吧過夜。

弟哭稱「點解要分開」

賢仔稱,弟弟嘉豪在當年悲劇中只是個無辜的局外人,故從沒有憎恨弟弟。雖然長年與嘉豪分開居住,每當弟弟回家,兄弟會一起出外玩耍、一起打機,漸漸建立了深厚的手足情;「有時佢喺家舍唔開心,都會同我講。我唔識安慰佢,惟有同佢傾偈、打機,等佢開心番。」

現年九歲的嘉豪說,自五歲由外婆得知案情後,與母親關係變得疏離,即使她出獄後曾嘗試修補關係,但至今仍無法原諒她。他忍不住落淚:「佢(媽媽)話搵人斬阿哥係為我好,但阿哥對我好好,點解要咁對佢……點解要分開我哋,點解其他人有媽咪照顧,我又無……我媽咪要做啲咁嘅嘢。」

向房署申請恩恤調遷

賢仔表示,近年因居住環境擠迫等問題,與大伯娘漸生摩擦,祖母也常被欺負,盼能早日調遷並接弟弟回家團聚。而協助賢仔的區議員陳琬琛指,賢仔繼母出獄後已另結新歡並有意另組家庭,故放棄嘉豪撫養權。如能解決住屋問題,社署很大機會將嘉豪的撫養權判給岑父,故已去信申請恩恤調遷,冀可酌情加快處理。房屋署發言人稱會在能力範圍內盡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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