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可憐天下父母心,痛失愛女的羅母對女兒死得不明不白無法接受,她不滿學校無人通知她女兒過身消息,當她向校方了解其女的死因時,校方又推說事件在校外發生,學校也不知因由,不是學校的責任,只能給其五千元殮葬費,羅母曾向當地教育局求助,但對方叫她自行聘請律師追討。
羅母形容,她接獲女兒死訊時,整個人都崩潰,當趕抵南寧時已經天黑,走到殯儀館時因害怕,不敢見女兒最後一面,她稱因為女兒想繼續讀書而返內地,詎料開學不到兩周便送命。自己早年在內地與香港丈夫結婚,海恩九五年在香港出生,因丈夫同時為澳門居民,海恩因而取得澳門居留權。女兒性格開朗,對長輩有禮,可惜學業成績欠佳,在香港讀至中一輟學,十三歲到母親廣西鄉下住了超過兩年。十六歲返港半工讀,日間於香港仔中心一間日式餐廳工作,晚上到北角讀夜校進修英文及數學。她稱,可惜丈夫失去聯絡半年,現只能靠她和內地親友為女兒討公道。
羅母質疑,女兒在上課的途中能離校外出,是有人同意且帶她外出,讓女兒入讀正是因為認為該校聲稱保障學生安全及不受外界干擾,才讓女兒入讀,但校方事後推卸責任,她感到憤怒,亦感到後悔。本報記者致電該校校長的電話查詢,對方只回應事件正在處理中便掛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