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學者張五常幕後操控的古董店,就一幅○七年在店內失竊的陳逸飛名畫《水鄉》,民事控告一間畫廊接收該失畫並向對方索償。高院於今年四月作出兩項判令,不准張的古董店在現階段提交專家證供,並要該店支付三分二訟費予被控畫廊。古董店不服訟費判令,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但被即時駁回,並要它支付畫廊上訴時的訟費。由於與訟雙方對訟費金額有爭議,上訴庭早前聆聽雙方陳詞後,昨頒下判詞裁定畫廊最終可獲約六萬二千多元的訟費。
原告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經營的古董店「蒲公英金石畫廊」(下稱蒲公英),被告潔思畫廊有限公司(下稱潔思)。事緣於蒲公英一名女僱員在○七年偷去店內四幅名畫,當中包括陳逸飛的《水鄉》,其後有人把失竊畫賣給潔思,潔思再轉售,蒲公英及後興訟要求潔思交還失畫。潔思後來尋回當年轉售的《水鄉》欲交還蒲公英,對方卻否認是失竊畫。
潔思發現原來以《水鄉》為題的陳逸飛名畫不止一幅,遂向高院要求修改答辯書,以撤回之前承認曾處理過失竊《水鄉》之說法獲批准,法官並作兩項頒令,不准蒲公英現階段提交專家證供及需支付三分二訟費。蒲公英就該兩項判令上訴再失敗,更被判需支付潔思上訴時的訟費。
上訴庭昨判決指,潔思要求蒲公英支付十四萬元訟費,當中涉及很多不必要項目,以致金額過高,最終釐定蒲公英需支付潔思共六萬二千零卅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 122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