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一一年任立法會議員時,被指與妻許步明聯署發電郵,誹謗其女所讀漢基國際學校的校董盧光漢包庇其龍鳳胎子女作弊案,身為基督教徒的許昨接受原告代表大狀盤問時,大狀問她知否《聖經》第九誡是甚麼,她表示記不起要求「賜教」,大狀回應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惟許亦不甘示弱,亦引用《聖經》反駁指「不應論斷弟兄,神是最終審判」。
三名原告盧光漢、其子盧冠中及女兒盧亮臻,兩名被告是陳茂波和許步明。在庭內旁聽妻子作供的陳茂波,未知是否因眼見妻子受激烈盤問,他在法庭中午休庭時一度顯得情緒激動,先是大力蓋上放在席前桌上的文件夾,繼而猛力將文件夾拍在桌上,坐在後排的友人即時拍背安慰陳。
許供稱,從其他家長處均獲告知漢基的作弊風氣盛行,故她在「針對事而非針對人」的情況下,於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的校方會議上,建議學校發出通告,向學生強調學術誠信的重要性。她否認如原告一方所指,陳茂波在當時曾威脅要將事件交給更高機構處理;反而是另一名與會家長提及,若校方處理不善,有可能引起更高級機構的介入。
她又稱,校內有傳聞指事發時負責監考的老師不力,她因擔心校方未能收緊監考制度,她承認曾考慮致電教育局查問監考指引,但不會提及校名,但她指因公務繁忙,記不起最終有否致電教育局。
許接受原告大狀韋浩德盤問時,透露她在中文大學財務系畢業,現任職人事顧問,並信奉基督教。韋表示自己也是教徒,問許知否《聖經》第九誡。許反問:「可否賜教?」,韋表示「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許回應:「我尊重每位教徒都跟從教條,但《聖經》都有提到不應論斷弟兄,神是最終審判」。
韋續問,許將涉案電郵標題寫成「總領袖生作弊」,將作弊傳聞寫成事實般,目的是要對盧冠中造成最大震撼及損害。韋又反問,若有電郵標題寫成許的女兒「陳天欣作弊」,許會有何反應。
許反駁指韋斷章取義,只看標題忽略電郵內文,她指電郵沒寫明「盧冠中作弊」,標題亦可意謂是上一屆的總領袖生,但此答案即時惹來原告一家在庭上竊笑。韋問許有否向校長查問漢基處理作弊傳聞的細節;許自認並非「八卦之人」,沒有插手查問,並指:「我畀咁多學費,調查應該校方去做」。
案件編號:HCA 37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