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職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昨繼續由許仕仁作供自辯。他就當官時接受商界宴請款待辯護,指稱在市場主導原則下,施政需與私人機構合作,與之交流乃屬必須。他亦提到,郭炳江、郭炳聯兄弟及陳鉅源不時都會跟他訴苦,指郭家長兄郭炳湘製造麻煩。
許仕仁表示,他任職政府期間除認識郭氏兄弟外,也與其他政商有力人士及專業界別的領導人物接觸,政府無規例限制高級公務員與任何人稔熟。至於利益衝突問題,他直言要經常考慮,但重要的是與人社交時,不要做出不正當的事、行為有無瀆職違反工作崗位賦予的責任、又或洩露不能說的機密事情。
他承認與商界社交時,會出入高消費場所。但他解釋,不論回歸前後,官員出席這類社交場合均常見,而且有其必要。香港政府奉行「小政府大市場」原則多年,政府不可能把所有事都包攬,必須容許私人機構自行發展及與政府合作。與商界交流,一可知其運作,二可了解其面對的困難與問題。他補充指,他接受別人款待之餘,自己也會邀請商界作回敬。
許仕仁否認在公職上曾優待新地。有關青馬大橋支路及馬灣島上發展,許指在他任新機場工程統籌處處長前,已由運輸司等政策高官決定,及後他轉任運輸署署長,署方職員亦只負責提供技術支援。即使九五年起他任財經事務司時,郭炳聯在九八年成為證監會非執董,兩人都無公務往來,亦沒處理過新地旗下忠誠財務相關事宜。許強調政府決策有其原則,很多時涉多個不同部門,雖然理論上最高決策者可不理下屬意見,實際上卻必須解釋。問責制推出後,局長更可逕向特首報告,就算政務司司長亦不能獨斷行事。
許仕仁亦講述跟陳鉅源的交情,他已記不起跟陳何時認識,但在任新地顧問期間,跟陳較多接觸,話題除涉及中港及國際時事局勢外,「佢比較講得多啲呢,講嚟講去都係嗰樣嘢,係郭炳湘被綁架後佢負責去交贖金嗰啲經歷」;他指卸任政務司司長後,兩人也會以朋友身份見面,這期間陳就常跟他「呻」,指郭炳湘待他不好感到不快。許指同一時期郭炳江及郭炳聯也有與他談及相同話題,指長兄不論在集團還是在家族,都製造很多麻煩。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