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六年遺囑,企圖侵吞總值約八百卅億元遺產,去年在高院被裁定罪成判囚十二年,當時主審法官更指陳濫用司法程序,要求進行不需要的初級偵訊,頒令陳要支付該次偵訊的訟費。律政司為此向陳追討約二百卅萬元的相關訟費,惟陳就部分訟費約六十多個項目有爭議,並稱只願支付約八十萬元,案件昨由聆案官處理。聆案官批准了律政司部分的訟費項目,惟因仍有約三分一約廿多個項目未處理,法庭決定把案再排期處理。
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被告陳振聰(五十四歲)昨並無到庭,只派律師代表應訊。據庭上披露,該些爭議的訟費項目包括律政司在初級偵訊時,派出律師處理案件時的準備時間、時薪及準備文件的收費等。聆案官批准了律政司部分申請,不過至昨午散庭時,六十多項中仍有約廿多個項目仍未處理。
案件編號:HCCC 18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