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傳片有句口號︰「入住持牌賓館,旅遊安全之本。」可惜吖,由於當局執法不嚴,發牌標準寬鬆,無牌賓館開到成行成市,亂象叢生,舊年北角五洲大廈發生無牌賓館奪命火災後,當局終於肯檢討旅館業條例,點知又遭到業界強烈反彈,搞到進退兩難,問你服未!
呢,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尋日召開公聽會,討論檢討旅館業條例,其中一個重點係以大廈公契規定,作為發牌、續牌或者釘牌嘅依據。有業界代表炮轟當局突然「搬龍門」,唔准賓館喺住宅大廈裏面經營,係不公不義,估計四千間賓館可能結業喎。
即係咁,無牌賓館多數開喺舊樓,環境惡劣,消防隱患唔在講,品流複雜更加對居民造成極大滋擾。正如有居民代表話齋,好多住戶都希望當局發牌時能夠嚴格把關。問題係,港府過往無監無管,放任自流,依家至揸正嚟做,搞到業界無所適從,唔怪得怨聲四起。呢,過去五年當局檢控違規賓館嘅罰款,普遍少過五千元,遠低於廿萬元嘅最高罰則,加上當局發牌求求其其,只要單位符合《建築物條例》同埋《消防條例》,就來者不拒,業界習非成是,咪搞到亂象叢生囉。
咁又難怪嘅,港產官僚向來都係後知後覺,平時唔燒香,臨急抱佛腳,次次都要等到爆大鑊至補救,近日搞到人心惶惶嘅坑渠油風波正正係典型例子。可惜,所謂嘅補鑊只不過係做場大龍鳳,過後又不了了之,今次話就話加強打擊無牌賓館,事實係點,仲要睇過至知。
再講吖,蝕本生意無人做,殺頭生意有人做,咪睇好多無牌賓館殘殘舊舊,其實係一盤大生意嚟。有人計過數,一間一千一百平方呎嘅賓館,月收入高達廿一萬元,平均呎租遠遠跑贏山頂豪宅。所以呢,雖然新例實施後可能有四千間賓館面臨倒閉,怕只怕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更多賓館轉為地下經營,到時仲難監管啦。
講到底,無牌賓館掃之不盡,主要因為本港酒店房間長期短缺。有數得計,訪港旅客年年增加,由十年前嘅千幾萬增至舊年超過五千萬人次,相反酒店房間增加有限,目前只有七萬幾間咁大把,遠遠追唔上需求,如果當局一刀切取締晒所有住宅大廈裏面嘅賓館,旅遊業又點算呢?唔通要旅客吊吊揈流落街頭?
一句到尾,要根治賓館亂象,一定要雙管齊下,加強執法嘅同時,亦要增加酒店供應,否則顧此失彼,盞添煩添亂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