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須用重典 保食安何妨峻法

台灣坑渠油事件繼續發酵,牽涉的食品製造商及食品種類愈來愈多,不僅台灣和香港淪陷,內地也陸續查獲不少用黑心油製造的台灣食品。而最令港人無地自容的是,一向被視為淨土的香港竟成為毒油主要禍源,一方面暴露香港食品安全漏洞多多,另一方面反映港府把關不力。治亂世,用重典,在問題食品氾濫成災的今天,全面檢討法例尤其是加強罰則,已刻不容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本港有九間持牌食用油生產商領有食物製造牌照,另有三間製造豬油工廠領有厭惡性行業牌照,但沒有同時申領兩種牌照的工廠,故不能製造食用豬油。換句話說,有本港公司將飼料用豬油當食用豬油運往台灣已屬違例,當中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警方昨日以涉嫌串謀行騙罪拘捕三人,為這場坑渠油風波揭開執法序幕。

事實上,不法商人將飼料用豬油當食用豬油賣去台灣不是今天才存在,而是由來已久,今年頭七個月本港有四十多噸豬油出口台灣,之前每年都有超過一千噸,涉事台灣公司亦承認從香港進口劣質油已有十三年之久。業界人士指出,這些數字相信包括工業用及飼料用豬油,元朗及粉嶺有非法生產豬油工廠先把豬油運往內地再轉運台灣,部分由香港直運台灣的豬油亦會以動物脂肪名義報關,所謂香港沒有生產食用豬油只是假象而已。

如果說過去內地及台灣揭發的食品安全問題,香港市民都是無辜受害者,那麼,今次坑渠油醜聞,香港不法商人顯然是罪魁禍首,這不僅損害香港食品安全形象,而且影響香港整體聲譽。最令人不解的是,當局明知本地沒有合法的生產食用豬油工廠,為何對有人長期將飼料用豬油當食用豬油賣去台灣置之不理呢?難道一直沒有察覺當中有問題?說到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問題食品禁之不絕,固然是因為中國人唯利是圖的劣根性作怪,而法例存在明顯漏洞以及當局執法不嚴,也是主要原因。

儘管港府設立食物安全中心已多年,但問題食品照樣長驅直入,可見這個衙門虛有其表,根本無法保障食品安全。最令人詬病的是,每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當局都是被動跟進,後知後覺,從孔雀石綠魚到蘇丹紅禽蛋,從三聚氰胺奶粉到塑化劑風波,無一不是事後才立法補救。即使今次坑渠油事件愈演愈烈,港府也只能要求相關廠商合作,提供單據,如果有人不願合作,當局根本束手無策,這顯然就是一個嚴重的監管漏洞。

古人說,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要杜絕問題食品,不能被動應對,亦不能頭痛醫頭,必須趁今次坑渠油事件全面檢討法例,一方面堵塞漏洞,一方面加強罰則。只有使奸商無利可圖,甚至傾家蕩產,才能起到阻嚇作用,也才能確保市民食得安心,食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