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男委員曾與替其屋苑做維修的裝修公司男東主,就工具擺放問題起爭執,事後兩人在今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五時許,於大埔昌運中心外的街頭相遇時大打出手。東主被委員拳毆後,企圖用鋸追斬對方不果,但鋸柄仍擊傷委員頭部令他要送院縫四針。事後被捕的東主徐慶新(五十三歲)和委員陳錦榮(六十七歲)早前在區院,分別承認傷人及普通襲擊罪,徐昨被判罰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陳則被判罰款三千元。
法官判刑時勸喻二人「加埋成百歲」,別再為小事沉不住氣,直指二人有美滿家庭及穩定工作,「咁樣惹上官非何苦呢?」
案件編號:DCCC 38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