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巴車長指稱他所駕駛的巴士線常有脫班情況,因而屢遭乘客辱罵而患上焦慮症,惟九巴不但未有體恤其病況,拒絕讓他調離原本的巴士線;甚至在他試圖自殺後,禁止他進入車廠,令他焦慮症復發。車長昨透過律師行入稟區院,指控九巴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要求賠償,但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原告陳亦強(五十二歲),被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被告在一○年九月至本年八月間殘疾歧視原告。九巴昨回應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原告昨受訪時透露,他於○一年任九巴車長,原駕駛73A線,但指該線常脫班,他不時遭乘客辱罵甚至掌摑。終在○八年患上焦慮症,不時失眠,甚至出現排血,需請病假。他接受精神科治療,亦曾返內地求醫,花掉數十萬元醫藥費,需向銀行貸款度日。原告曾向九巴申索工傷賠償八十多萬元,最終以十五萬元賠償和解。
原告續指,一○年復工並申調離該線,即使向上司下跪仍被拒,他一度擬在車廠跳樓,幸給同事勸止。他因此需送院接受治療,並需再請假。他其後再復工,惟公司要求他轉做站長,但他有感若轉職月薪將減少遂拒絕。至一一年第三度復工,要轉做站長的工作。同事並告知因他曾自殺,公司禁止他進入車廠,事件令他病情復發。最終他在同年五月於車站廁所跣倒受傷,影響到左手難以發力,現已康復六至七成。原告表示現仍是九巴員工,但因病沒有上班,僅靠每月約二千元工資維生,受財困影響他現已申請破產。
案件編號:DCEO 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