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食安監控機制須改進

在台灣引起滿城風雨的「坑渠油」事件,雖然暫時只確定有一家集團連鎖店的菠蘿包有事,但傳聞有多間飲食集團和食肆均「中招」,加上台灣「強冠」有前員工指稱十多年前已開始在港購入劣質油,到底是真是假,食物安全中心一日未澄清,市民大眾也難以安心。

隸屬於食環署轄下的食物安全中心,是二○○六年五月成立的,主要職能是「制訂和監督在全港推行的食物監察計劃,以確保食物適宜供人食用」。

無可否認,八年來,食安中心在把關方面作出過不少努力,令香港雖先後經歷過禽流感、豬流感、三聚氰胺毒奶粉、孔雀石綠毒魚、甲胺磷毒菜,以及不久前的腐肉漢堡包等的威脅,基本上均能亡羊補牢,保障了港人舌尖上的安全。

但是,面對今次台灣「坑渠油」風波,食安中心連日來表現進退失據,完全陷於被動,暴露出在監控工作方面仍有很多不足之處,應趁今次的事件好好檢討,加以改進。

有飲食業界建議,食安中心首先應類似田土廳,盡快設立一個完整的數據庫,詳細記錄全港經營食物進出口的公司,掌握它們入貨和出貨種類和途徑;其次,目前法例僅要求每環節的商戶要保留單據,只是一個較簡單的追蹤系統,遠遠未能應付要迅速追查事故源頭的需要,故應倣效歐美建立「產品跟追系統」的做法,強制要求每件產品有其編號及日期編碼,一旦發現某個批次的產品有問題,便能根據其編號及日期入手追查,效率必可大大提高。

以上這兩點,香港應有條件辦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