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反腐方興未艾,貪官惶惶不可終日,不少人萌生退意,紛紛辭職下海去也。尤其是銀監系統,官員轉投私營企業或金融機構儼然成為風尚,據說下海後年收入要達到百萬元以上是輕而易舉的事。
有人說,官員下海是好事。沒錯,這些官員見錢眼開,一心想賺人民幣,留在官場也不可能真心為人民服務,反而極可能淪為貪官,禍國殃民,還是趁早送走為妙。當然,送走之前必須先查清楚他們是否身家清白,絕對不能讓貪官乘機溜掉,過去就有不少「下海防查」的例子,這個漏洞必須盡快堵上。
事實上,權力期權腐敗已成為內地官場的潛規則,儘管有些官員在位時貪腐問題不嚴重,但喜歡提拔心腹,並且精心構築社會尤其是商界的關係網,就是為日後下海經商鋪路,這與部分香港高官收受延後利益如出一轍。由於他們能夠得到老部下關照,加上有廣泛的社會人脈,經商無往而不利,成功的比例遠遠高於其他人。這種現象被稱作「人退權不退、身退威不退」,這也是一種權錢交易,也是一種腐敗,如何杜絕這種現象,已成為反腐新課題。
不管怎麼樣,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公務員仍是許多人心目中的金飯碗,即使再多的官員下海,也不必擔心吸引不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