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領導人在全面深化改革研討班開班式上說:「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但怎麼改、怎麼完善,我們要有主張……要注意避免合意則取、不合意則捨的傾向……該改的就要堅定不移改。」「避免合意則取、不合意則捨的傾向」,這不正是法治的精神嗎?
有學者指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法治得到愈來愈多的重視,十六大還首次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堅持「依法執政」。雖然意識到法治對民主發展的重要作用,但因民主的不足而造成法治在實踐中推行的困難;現實中仍無法避免出現個別地方黨委以文件形式違反法律的違法執行事例。老朽由是想起「中國貧困山區小學生免費午餐」發起人鄧飛接受專訪時說過的幾句話:「我們以前迷信殺殺殺,送貪官到監獄,後來發現送不完。如果不能改變土壤的話,永遠收穫的都是爛蘋果。」
早前內地媒體稱,六年前毒奶粉事件,三鹿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因涉嫌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等而被免職、拘留、判無期徒刑,但按今年六月正式施行的《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田文華有機會兩三年後「被保外就醫」。有關消息無從證實,但七名在毒奶粉事件中因監管失職被記過處分的官員先後低調復出,其中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河北省農業廳原廳長劉大群的問責時間甚至不到一年。
毒奶粉遺禍至今,腎臟內結石的孩子仍在受苦,心疼的家長肯定至今意未平,若然「乳業罪人」兩三年後就「保外就醫」,試問如何令人相信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領導說要避免「合意則取、不合意則捨」的傾向又從何說起?不改變這種土壤,人禍永遠比天災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