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上作家「張飛人」,聲稱與前女友分手後,對方使用其facebook及電郵密碼,在網上將其私人訊息公開,並向他勒索金錢。他更指其前女友分別在網上和以貼街招形式,散播誹謗他的言論。他已入稟區院,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對方再發布誹謗言論,並賠償他的損失。
入稟狀稱,原告黃超林自一一年起,與其女拍檔鍾雪英(譯音)共用的「張飛人」筆名,在網上討論區發表小說及文章。黃在去年五月認識女被告廖佩盈,與她成為情侶,廖因而知道黃的facebook及電郵密碼。至今年五月底,廖致電身在日本的黃,要求正式確認關係,黃不但拒絕,更決定與廖分手。
黃超林指,自提分手後,廖隨即要求黃支付五萬元,否則便把黃的facebook私人對話公開。雖然黃後來支付了二萬五千元給廖,但廖仍將黃的私訊、回鄉證號碼等私隱在網上公開。此外,廖更在網上發布失實訊息破壞黃的聲譽,又在港九新界多區張貼誹謗黃的街招。黃已就電郵戶口被盜用一事報警,現就被誹謗一事提出民事索償。
案件編號:DCCJ 341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