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城的半歲大女嬰俞凱晴失蹤案,最終揭發凱晴已死且被母親棄置在垃圾桶,結果嬰屍被送往堆填區無法尋回。涉案母親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被重囚五年。主審女法官胡雅文不諱言,被告忍心將女兒屍體當垃圾丟棄,令人震驚,更特別提到被告事前曾向凱晴生父揚言傷害子女,事後又上網搜尋「殺人犯的犯罪心理」等字眼,這與凱晴之死過於巧合,質疑被告丟棄嬰屍非常可疑,此舉令警方不能追查死因,法官慨嘆小凱晴的真正死因「只有被告自己至知」。
現年卅三歲的被告吳天恩,昨甫出庭時曾打量公眾席,但似乎無任何親友到庭旁聽,她之後一直神情呆滯在犯人欄內聽判,得悉被判監後亦未見激動,與律師交代幾句後便隨懲教人員離開。
吳天恩律師在庭外透露,被告已預料到會被重判,故不打算上訴。
女法官胡雅文判刑前用了頗長篇幅講述被告的怪異行為,以顯示被告是蓄意犯案。法官指,被告在女兒死後仍繼續在日曆上填寫餵奶時間,又在女兒死亡前後用手機上網搜索大量可疑的關鍵字,其中在女兒死前數小時搜尋「BB無呼吸」,在女兒死後搜尋「如何處理屍體」、「失蹤人口」、「殺人犯的犯罪心理」及「殺人要冷靜」等,直至翌日黃昏才罷休,但她拒絕解釋搜尋原因。
再者,被告在女兒死後,竟忍心將嬰屍放入垃圾袋丟棄,令法官驚訝:「一個悲傷的媽媽,根本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法官斥被告利用大眾的同情心,訛稱女兒被拐,令警方浪費大量人力搜索堆填區,期間其實全港媽媽都關心女嬰的安危,擄拐事件也令全港媽媽驚惶了一段日子。法官批評被告早知真相但決定隱瞞,目的是令大家繼續相信女嬰是被擄走,由於嬰屍早已被送往堆填區,警方已不能查出死因,所以「只有你(被告)知道BB係點死!」
法官又指,被告事發前曾與男友爭吵,並威嚇對方「小心你啲仔女」,加上被告搜尋過可疑字眼,法官直言事件與凱晴之死「唔信咁巧合」,但由於缺乏進一步證據,故判刑時不會一併考慮。不過,被告忍心將女兒屍體當垃圾丟棄,始終令人震驚,法官慨嘆:「絕大多數人對死去的寵物都唔會咁做,我想像唔到點解一個媽媽可以咁做!」最終法官認為必須重判,其中防止合法埋屍罪判監四年,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判囚三年,兩罪部刑期同期執行,共判監五年。
案情指,被告與已婚男友俞志偉於去年五月誕下俞凱晴,母女居於新蒲崗一單位。被告與男友其後感情生變,同年十一月十七日兩人以手機短訊互罵,被告表示「你小心你啲仔女好過」。同月廿三日,被告報警稱凱晴連同嬰兒車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被人拐走,警方調查期間檢查她手機,發現她曾上網搜尋「BB無氣」等字眼,其後拘捕她。被告在警誡下終招認,她上小提琴班後,回家發現凱晴已無呼吸,她擔心男友知悉女兒去世會責怪她,於是虛報;她透露用垃圾袋包裹凱晴的屍體,並棄置住所同層的垃圾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