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僱員促取消小費「建議」字眼

【本報訊】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及外遊領隊協會十多名會員昨趁旅遊業議會召開理事會,遞交請願信,要求旅議會修訂條例及指引,取消「建議」付小費字眼,將服務費納入團費內計算,並要求旅議會規定外遊團必須領隊隨團,保障領隊收入。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建議」字眼可能違反競爭條例,涉及密謀議價,理事會決定轉交外遊委員會討論,預計兩星期內召開會議。

工會接廿多宗拒付查詢

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總幹事林志挺表示,旅議會指引訂明支付領隊小費屬自願性質,消費者委員會早前又指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付小費,結果在六至八月期間,工會收到廿多宗領隊因團友拒付小費的查詢。

林志挺指,目前出現「有團出,(領隊)無工開;領隊出團,無小費」的惡劣情況。團友除拒付小費外,現時有近七成在深圳集散的旅行團,旅行社不派領隊隨團,以節省開支。以往這種情況只出現在一兩天的短線團,現在擴至五天的高鐵廈門團、廣西團等不派領隊隨團,領隊開工不足,影響生計。林認為,連串問題的罪魁禍首是旅議會條例及指引有問題,故要求旅議會修訂。

另外,兩度到旅議會抗議及遞信的香港旅遊從業員,今日再到旅議會北角的總部抗議,代表林少麟表示,不滿董耀中早前向遇襲導遊鞠躬道歉後,又去信理事會解釋,認為董講大話,要求董收回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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