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上月公布每六年一次的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初步結果,顯示高級公務員的薪酬「跑輸」私營機構約百分之七至八,差距高於政府訂定的百分之五,按現行薪酬調整機制可「追收」百分之二至三的薪酬差距,而中低級公務員因薪酬水平和私營機構相距在百分之五內,料毋須作出調整。高級公務員協會要求薪常會按調查結果加薪,中低級公務員團體則指調查在百分之五「劃線」太粗疏,建議將正負差距定在百分之十。
薪常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此事,高、中低級公務員團體對是否按調查結果辦事有分歧。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陳世炯會後表示,協會的調薪要求合理,指薪酬調整機制訂定薪酬差距超越正負五個百分點便要調薪。
陳續指,高級和首長級公務員於○九年曾按薪酬調查報告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故今次只是追回減薪幅度,否認是「肥上瘦下」,又指加薪可維持政府高級專業職系在勞動市場的競爭力。
有分析指,行政會議一旦今年內通過並接納按此機制向高級公務員加薪,加上按照今年薪酬趨勢調查報告,建議高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五點九六,正等待立法會十月復會後,於財務委員會審議通過,意味他們或有望一年內「加兩次人工」。
不過,有中低級公務員團體認為,是次調查以百分之五「劃線」是太粗疏。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曾森認為,薪酬調查一般存在數個百分點的誤差,建議將正負差距定在百分之十,但陳世炯反指有關建議有「搬龍門」之嫌,強調「冇理由入咗波先畫條界」。
薪常會早前委託顧問比較公務員及私營機構於去年十月一日當日的薪酬差距,發現總薪級表第一點(月薪九千九百多元)至第三十三點(月薪五萬六千多元)的中低級公務員,其薪酬水平與私營機構相距均少於百分之五,按慣例毋須作出調整,惟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月薪五萬七千多元)至第四十九點(月薪十萬三千多元)的高級公務員,薪酬則「跑輸」市場約百分之七至八,建議一旦獲行政會議通過,預計逾三千名高級公務員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