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特首呈交的政改報告,會議結束時將作出框架性的決議,以規範接着下來的政改諮詢及討論。估計會以「適度從緊、留有空間」為原則,既指明方向及不能逾越的底線,也會為一些關鍵概念作出清晰說明,以利社會討論,至於泛民主派擔心的所謂要獲得半數提名委員支持才能「出閘」的規定,相信不會白紙黑字化。
中央立場超乎想像地強硬,在李飛的講話中充分彰顯,毋庸爭議。但中央期望與泛民繼續溝通對話的意願同樣明顯,這符合香港主流民意的取態,而泛民各黨派亦已明確宣示認同對話磋商的必要性,除非中央落閘,事無可為,否則談判以收窄分歧,實在無可厚非。
人大決議將就《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涉及的幾個關鍵詞及概念提供解說,避免第二輪政改諮詢引起不必要爭拗。「提名委員會」、「民主程序」固然是兩個重要的用詞,需要作出具體說明,連帶多年來京官常宣諸於口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廣泛代表性」,以至近期備受注目的「最終達致」,與中央主張完善普選不能操之過急,應該一步一步向前走,二○一七年不應視之為「終極年」也有密切關係,而政圈中的流行語「袋住先」也與此有所結連。
同樣的概念置於不同歷史與社會發展的脈絡,會有不同的理解,特別是中央高度重視國家主權與安全的風險會否受到普選過程的影響,人大決議的有關闡述,就顯得格外受到各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