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孕婦為求來港「衝急症室」產子,不惜先後向入境處人員訛稱自己沒有懷孕及無意圖在港分娩,雖成功在港誕下女嬰,但這名廿三歲媽媽卻避不過受查,並在接受警誡時招認自己一早已有「闖關」產子大計,她因涉嫌向入境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等兩項罪名而被檢控。她在沙田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十二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入境處調查顯示,被告較早時以旅客身分經機場入境本港,入境時聲稱自己沒有懷孕。她本月六日在未經預約下衝急症室產子;同月廿一日,被告到出生登記處為她的新生女兒辦理出生登記,當時她再向入境處人員訛稱自己來港是為了照顧在港的大女兒,並無意圖在港產子。
不過,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來港時有計劃在港分娩。她因涉嫌就其懷孕情況作虛假申述及虛假法定聲明而遭落案起訴,認罪後被判監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