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健諾口腔手術及植齒有限公司年初因擁有牙醫執照的董事辭職而結業,廿二名付費後未能完成手術的顧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健諾醫療集團和健諾口腔退款。案件昨日續審,辯方證人作供時承認公司行政混亂,調亂兩間公司的印章使用,但強調兩者只是共用銀行戶口,並無直接關係。
第一被告健諾醫療集團的會計文員李頌光(譯音)作供時指出,第二被告健諾口腔並無獨立銀行戶口,而是與第一被告共用戶口,並由第一被告代健諾口腔以支票形式支薪和「代收」顧客款項,但兩間公司帳目獨立,沒有直接關係,又指當時傳媒的負面報道,令健諾口腔難覓牙醫接任董事。
而代表兩間被告公司的姚翠欣(譯音)作供時亦承認,兩間公司去年的行政混亂,職員曾調亂兩間公司的印章使用,以致申訴人付款單據上的公司印章有不同。但她強調,兩間公司的關係只是共用銀行戶口和由同一股東間接持有,健諾口腔並非由健諾醫療注資。而審裁官引述申索人的文件指,申索人是因為收到印有健諾醫療的宣傳單張才會光顧健諾口腔,但證人不同意。
根據案情,次被告健諾口腔的董事、牙醫張裕龍在今年一月辭任董事,令公司未能符合牙醫事務委員會的有關規例,公司已於二月結束營業,廿二名已繳費但未能完成療程的顧客遂入稟要求退款,涉及總額達六十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SCTC0079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