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眼庫的眼角膜長期供不應求,養和醫院眼科專科醫生鄭澤鈞不時需從美國眼庫引入眼角膜,為急性角膜炎患者移植,移植手術完成後需填寫報告交代病人情況。
鄭澤鈞指,該院每年向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提交三十多宗從外地輸入眼角膜作移植用途的申請。今年五月,他為一名五十多歲、右眼眼角膜水腫的男病人從美國眼庫輸入眼角膜,進行部分眼角膜移植手術。他指出,眼角膜毋須血型配對,比其他器官移植的限制較少。
本港每年約有五百宗眼角膜輪候移植個案,但因眼角膜不足,每年只完成二百宗移植手術,病人平均需輪候二至三年才能移植。如從海外眼庫引入眼角膜,輪候時間可縮短至一至兩個月,但病人需承擔運輸費用。
申請眼角膜來港作移植用途,需按《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填寫委員會的受規限器官移植證明書,標明器官申請用途、受贈者資料,並確認捐贈者的器官沒感染風險,審批需時約一至兩日。完成手術後亦需交代病人移植後的情況,若要棄置眼角膜,必須由持牌醫療廢物收集商處理。
另外,瑪麗醫院肝移植外科顧問醫生竺兆豪表示,該院曾從台灣輸入肝臟來港移植,亦須經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審批。完成移植後亦需向委員會提交醫療報告作跟進,做法嚴謹,可杜絕販賣器官風險。人體器官若遭亂棄是相當嚴重的情況,因此不能只管輸入期間的感染風險,忽略到港後的情況,應有嚴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