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物經年未拆,屋宇署執法力度備受質疑!馬先生早前到九龍城區消遣,發現龍崗道有大廈平台有一疑似僭建物,懷疑已闢作住所使用,「好明顯就係僭建啦,兩個月後再行過都仲喺度,度度有僭建,係咪因為大家都知道屋宇署唔做嘢所以搏命僭?」馬不滿屋宇署執法不力,變相縱容違法行為。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有關大廈一樓平台有若干僭建物,將按序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並已向業主發信警告,要求及早自行安排清拆僭建物。
發言人強調,任何業主如於清拆期過後仍未處理有關僭建物,當局會按《建築物條例》向該業主提出檢控,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屋宇署亦可安排承辦商派員把僭建物拆除,惟所有清拆及監工費用需由業主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