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報銷貪到盡 立會淪為提款機

「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從政者首先要正己,然後才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道理,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惜事實往往不是這樣,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官員時總是義正詞嚴,得理不饒人,而對自己卻是另一種標準,嚴人寬己,醜聞多多。

許多人也許不知道,立法會議員除了每月八萬多元薪酬外,交通、應酬等開支都可以報銷,連送花牌、花圈也不例外,每年最高達十九萬多元。這本來是無可厚非的,問題在於議員不必提供單據即可報銷,令整個制度漏洞百出,變成予取予求的私人提款機。傳媒翻查過去一年立法會的報銷紀錄,發現不少奇怪現象,有的議員每個月報銷的數目一模一樣、有的刻意取齊頭數、有的則隨意報銷,而共同點是他們幾乎都用盡了每年十九萬多元的報銷上限。其實,立法會指引寫明議員只可申報一些實際支出,但許多議員根本沒有遵守,要報多少就多少,令指引淪為一紙空文。

事實證明,立法會報銷制度不僅不合理,而且容易滋生腐敗。早在二○○四年,廉政公署就研究過這個問題,曾建議堵塞漏洞,要求議員提供單據,但由於多數議員反對而不了了之。最諷刺的是,政府當年沒有接納廉署轄下委員會建議停辦盛事基金,早前被議員窮追猛打,盛事基金贊助的部分活動缺乏單據,更成為主要罪狀之一,原來,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議員同樣將廉署的建議棄如敝屣,同樣無法提供報銷單據。人們不明白的是,一樣花納稅人的錢,公務員要有單據才准報銷,為何議員可以例外呢?他們嚴人寬己,不是雙重標準又是甚麼?

議員有便宜貪到盡,其實早已不是甚麼新聞。本報曾踢爆,不少立法會議員利用公帑購買潮流電子產品,手機要最多功能的,電腦要最名牌的,打印機要最清晰的,電視機要大屏幕的,耳機要多樣化的;而更令人非議的是,立法會曾自我建議加薪一倍,並得到大部分議員支持,雖然最終因民意強烈反對而降低加幅,但已將議員私心自用的真面目暴露無遺。至於部分泛民政客與淫賤傳媒勾勾搭搭,接受秘密捐款而不申報,更是令人看到他們最最醜陋的一面。

正所謂,紀綱一廢,何事不生,法治社會靠制度約束,而不是靠道德自律。立法會報銷制度淪為議員私人提款機,恰恰證明他們的道德很有問題,根本不可能自律。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不受防貪條例約束,自訂「無字天書」,結果爆出連串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醜聞,而立法會議員毋須單據隨意報銷,與貪曾的所作所為根本沒有甚麼分別,充其量只是五十步與一百步之差而已。

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近年立法會形象低落,不是沒有原因。部分議員關注個人利益多於公眾利益,追求自身享受多於社會公義,寄望這種政客為民喉舌、監督政府,無異於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