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老牌醬油生產商同珍,計劃將其葵涌昌榮路廠房改建成酒店及服務式住宅,但因城規會擬為地段設立高度限制而未能成事。為此同珍早於去年一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案件現仍待排期,期間城規會的建議被下令暫緩呈交予行政會議批核。惟城規會於今年,又再通過兩份包含相同高度限制建議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同珍惟有昨日再為此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暫緩將此兩個新草圖交特首批核,並要求將本案與之前的司法覆核案一同審訊。
申請人同珍有限公司,於一一年向城規會申請將其葵涌廠房,興建成一幢一百六十七米高的酒店及服務式住宅。但城規會於一二年通過第廿六號《葵涌分區計劃大綱圖》,規定上址的建築物高度不可超過一百廿米。申請人不滿決定,而且上址附近亦有建築物超過二百米高,故認為城規會限制申請人的建築高度並不合理,去年一月申請司法覆核正待排期,法庭更頒下臨時命令,在案件判決前,城規會不得將第廿六號《葵涌分區計劃大綱圖》送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核。
惟城規會卻在今年五月及六月,通過另外兩份分別是第廿七及廿八號的《葵涌分區計劃大綱圖》,建議對「綜合發展區」內的建築物設下一百廿米的高度限制,當中亦包括了申請人廠房的地段。申請人認為,若此兩份大綱圖獲通過,便會令申請人之前的司法覆核案失去意義,因此再對事件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 HCAL 9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