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建議港府按行業,分階段將人對人的促銷電話,納入電子訊息拒收登記冊,如先拒絕惹來普遍市民討厭的財務公司借貸宣傳直銷電話,而毋須「一刀切」修例。私隱專員蔣任宏形容,本港的電子訊息拒收登記冊不包括人對人直銷電話是「畸形」現象,認為港府可多管齊下,如規定促銷電話,只能使用特定字頭的電話號碼,讓市民易於辨識,以減少市民受促銷電話滋擾。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昨出席一電視台節目時指出,歐美國家、澳洲、新加坡等都有規管「人對人」傳銷電話,批評本港目前做法落後。
新加坡今年一月設立電子訊息拒收登記冊,已一次過將傳真、短訊、人對人電話納入規管,如外界擔心本港採用此法或帶來就業問題,亦可延長相關過渡期。
蔣任宏又指,小部分人從傳銷電話中獲益,是建基於絕大多數人受到這類電話滋擾的基礎上,是需要糾正這做法以取得平衡。不少真人傳銷電話由境外撥出,執法有困難,但並非完全無法追查。
除了立法外,他認為可推出認證制度,獲認證公司可爭取特定電話字頭,「例如『8888』,有來電顯示的話,接收電話的人可以確認得到……要靠行業內規管,攞到消費者信心,打出呢啲字頭的認證公司有一定專業操守。」
為減低對業界造成的衝擊,蔣任宏認為,港府可考慮逐個行業實施,並重申港府和業界都應設法減低有關電話對市民造成的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