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角五洲大廈賓館三級火釀成一死二十四傷,政府急忙「補鑊」建議修訂《旅館業條例》,重點打擊無牌賓館問題,公眾諮詢由今年七月四日至八月二十八日的八周內進行。
但民政事務總署同時建議,除考慮居民意見外,亦規定申請人須提交由律師簽署的證明書,確認公契內沒有訂明大廈不容許經營旅館或從事商業活動等明確的限制性條文,否則牌照處可以拒絕發牌或續牌。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稱,雖然現時牌照處在考慮牌照申請時並不需要考慮大廈公契,但旅館牌照絕不會免除任何大廈公契所載的條文。署方認為大廈公契為私人合約,政府在發牌過程中不應詮釋其條款及條文。而立約各方均有權執行公契的條文,以及向不遵守合約的一方提出民事訴訟。
對於有關寬限期及再收到牌照申請的處理方法,局方稱現正進行公眾諮詢,會考慮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