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改發牌規則數百賓館恐執

發牌制度「一刀切」,賓館勢釀結業潮!去年北角五洲大廈火警再次敲響無牌賓館的警號,民政事務總署最近展開為期八周的檢討《旅館業條例》公眾諮詢,建議將大廈公契及居民意見納入發牌考慮。此辣招引起業界激烈反彈,有賓館負責人直斥,其續牌申請獲批出後,署方翌月卻提出修例建議,恐六十萬元裝修費化為烏有;亦有申請牌照逾年仍未獲批的賓館東主,不滿署方改「遊戲規則」。雖然署方料逾二百間持牌賓館將不獲續牌,惟業界及立法會議員指署方低估嚴重性,結業潮一觸即發。業界希望政府可給予豁免或寬限期,避免本港旅遊業受影響。

花60萬翻新 晴天霹靂

「跟足安全規格,攞正牌做咗廿八年,無人投訴過,牌照處(牌照事務處)都無話唔畀做。」在中上環一幢商住大廈開設賓館的陳小姐(化名)坦言,她於今年三月申請續牌時花近六十萬元翻新賓館,小至天花的防火漆,也均按照牌照處的安全要求。直至六月,續牌申請獲批准,豈料民政事務總署卻突然展開修例諮詢,對於賓館隨時失牌,她感到晴天霹靂。

「咁多年佢(牌照處)都發牌畀我,即係可以做啦,依家無喇喇轉(制度),我都唔知點算。」陳直言,自八六年開業至今,大廈法團及居民從未反對其經營,至月前署方公布建議後,法團即向她發出律師信,指賓館違反公契,須於廿八日內遷出。據了解,該幢大廈公契一至三樓為商用,其餘以上樓層為住宅用途,而陳的賓館則屬於住宅樓層。陳表示修例令她很徬徨,希望署方可以按個案情況豁免經營多年的持牌賓館。

正申請牌照的賓館東主高先生亦稱,其位於尖沙咀的賓館一年前已向牌照處補交牌照申請,他對民政署不停更改「遊戲規則」甚為不滿。高直言其大廈公契列明可作家居用途而非住宅用途,而他亦已徵詢律師意見,在確認不會違反公契下申請牌照。不過,高批評牌照處對公契內容的定義及理解並不清晰,質疑該賓館至今仍未獲發牌,是否與公契問題有關。

冀獲豁免或賠償損失

「政府當初發牌只係想確保賓館符合建築及消防安全,公契本來就係業主之間嘅事﹗」香港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斥,政府加入大廈公契作為發牌考慮,並不符合當初訂立發牌制度原意,而且公契問題應由業主以法律途徑處理,質疑政府「係咪想管埋公契」。劉指如賓館符合安全標準及領有牌照,政府不應諸多打壓。

「幾十年政府都無話唔得,好多賓館都以為佢默認咗無問題,突然修例對佢哋好唔公平。」劉指支持政府打擊無牌賓館,惟修例會令不少持牌賓館血本無歸。他稱,不少大廈亦有違反公契的商業活動進行,例如辦公室、貨倉、酒吧等,如只收緊規管賓館的法例,有欠公允。劉期望政府可以豁免已經營一定年期的賓館,否則應給予賠償或設有寬限期,減少業界損失。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一四年三月底,本港共有一千二百二十間設於一般多層大廈內的賓館,預計當中二百多間會受新修例影響,惟有議員直言署方低估修例的影響。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坦言,如政府將大廈公契納入發牌考慮,將難免以一刀切形式實行政策,本港大部分賓館可能因公契問題或居民反對而不獲續牌。姚促請政府向申請續牌的賓館提供豁免,日後只在審批新申請採用新例。

圖︰甘偉倫

文︰胡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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