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揭發在發展局公布檢討錦田土地用途後不久,與丈夫聯名斥資一千八百八十萬元,購入錦田一幅面積逾八萬平方呎土地。有政黨質疑她作為地政總署高官,有否利用職權取得敏感資料,洞悉先機,囤地謀取私利,已去信廉政公署要求徹查。
發展局在二○一二年二月公布檢討錦田土地用途,林嘉芬於同年四月購入一幅位於清潭村土地。今年四月,發展局公布檢討結果,該幅土地剛好位於檢討範圍外。今年五月,她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成功申請擴大該地可建樓面面積,可建村屋由三間兩層合共三千多平方呎,變成四間三層七千多平方呎,估計帳面可獲利近五千萬元。
城規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上月審議林嘉芬的申請時,城規會委員雷賢達質疑她的身份,要求交由第三方仲裁,但主持會議的規劃署署長凌嘉勤拒絕,指不會考慮申請人身份。雷賢達昨接受查詢時稱:「要說的話當日已說了,之後不會再評論個別申請,這是城規會大家的規則。」
但曾任職廉署調查員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形容:「今次事件嚴重過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囤地!」他質疑林嘉芬身為地署高官,「有否利用職權,取得敏感發展資料,洞悉先機,囤地謀取龐大私利?」林續說:「成個政府上樑不正下樑歪,曾蔭權、湯顯明,反映公務員廉潔不斷被蠶食,敲響警號!」該黨認為林嘉芬明顯存在嚴重利益衝突,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去信廉署要求徹查。
不過,地政總署認為林嘉芬無違規,指她買地後有申報,但稱:「明白即使同事符合申報要求,部門亦已跟進,有關投資可能仍然引起公眾疑慮,本署會檢視有否需要優化申報機制,包括如何避免觀感上可能引起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