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遊領隊 冀服務費納入團費

【本報訊】旅遊業僱員總會及外遊領隊協會訪問了四百名領隊,九成七人支持取消《旅行社規管條例》中,旅行團服務費性質屬「建議」的字眼。工會指,有關字眼導致愈來愈多旅行團團友,以種種理由拒付服務費,嚴重影響領隊生計,促旅議會修例將服務費納入團費內,報團時一併支付,保住領隊「飯碗」,但容許團友因應領隊表現額外打賞小費。

97%人撐取消「建議」字眼

該項調查於上月以電話訪問進行,除九成七人支持取消「建議」字眼外,亦有七成四受訪領隊不滿旅行社不派領隊帶短線團,九成七被訪領隊要求當局正視旅行團無領隊問題。旅遊業僱員總會總幹事林志挺指,由於指引訂明支付旅行團服務費屬自願性質,加上消費者委員會早前亦建議消費者自行決定小費金額,工會近期接獲團友拒絕支付服務費的投訴數字明顯上升,今年五月至今已接獲廿三宗有關投訴,但同類投訴以往每年僅數宗。他說,一般領隊月入約一萬元,當中八成靠服務費補貼,如團友不付服務費,薪酬隨時低過最低工資水平。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透露,收到競爭事務委員會通知,指旅議會就旅行團服務費所設指引,涉及「建議」兩字等同合謀定價,或違反公平競爭法。旅議會擬於競委會推出相關指引後尋求法律意見再作檢討。消委會指,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機構,有責任向消費者指出旅行團服務費的真正性質,並呼籲業界在給予消費者的訊息中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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