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國企與中美貿易談判

在中美貿易談判中,除了一般在其他國家之間也會遇到的要價困難,由於中國國企規模龐大,以及近十年來取得的商業成果,國企的地位往往被美方提出討論,作為談判的要價內容。

美方傾向將中國國企視為非一般市場主體,這將會對國企的境內外貿易和投資帶來不利影響。

具體而言,美國認定一切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商業銀行,以及部分國有參股公司為「公共機構」,從而造成這些國企的所有貿易行為,都成為潛在的「補貼」行為。一旦美國單方面認定這些貿易行為構成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下的「可訴性補貼」,美國將對國企本身以及國企的貿易夥伴所出口到美國的產品施加反補貼稅。反補貼稅將使企業不得不提高在美國境內的產品價格,從而喪失競爭優勢。

美國方面的理由認為,中國國企因為受到政府控制,所以作出的企業決定並非出於市場考慮,而是政策考量,因而其身份應被認定為WTO規則和美國補貼規則下的公共機構。若這些公共機構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售產品給另一企業,那麼這一企業便是收到了政府性質的補貼,從而這一企業出口到美國的產品便可以被徵稅。

除此之外,美國方面使用「非市場經濟地位規則」(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Rule),很容易可以認定中國的商品價格低於所謂「市場」價格。

明天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