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滙豐前職員取客戶資料脫罪

【本報訊】滙豐銀行男副經理轉工跳槽,惟他被滙豐發現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最後工作天,把一千零四十五個客戶個人資料上傳至個人電子郵箱,繼而轉送至新公司中國建設銀行的電郵帳戶,他事後被控兩項不誠實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早前在觀塘法院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指涉案資料是由被告楊俊謙(廿八歲)自行編製,故他可能誤以為帶走資料並無不妥,而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有不誠實意圖,遂判被告兩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 214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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