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當許超凡傍友 大舅月收20萬

在二○○一年揭發、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的虧空巨額公款案,盜款共逾卅七億港元的主犯前行長許超凡等人,先後落網及被判囚。而其中許超凡的大舅鄺華甫則在港協助洗黑錢逾二億七千多萬港元,其「工作」包括陪伴許等人到賭場豪賭,便可獲月入廿萬元的厚酬。事件東窗事發後,鄺亦即時離港,至二○一一年十月返港被捕。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逾二億七千多萬港元罪,收押至明日始判刑。

被告鄺華甫(五十歲),被控在○○年一月至○一年五月間在港處理總額逾二億七千八百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案情指,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先在九二至○一年間,先後擔任該開平支行的行長,期間三人盜款數十億元,部分款項流入被告在港戶口處理,其中大部分黑錢則再轉至各賭場的戶口,包括澳洲賭場Crown Ltd、澳門經營賭場的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和集美國際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等。被告承認在九七年起,安排許等三人的賭場之旅,並陪伴三人到澳門、澳洲和美國的賭場耍樂,被告因此可月賺近廿萬港元。

潛逃加國 自首圖見老父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許超凡及余振東自小認識,許之後便成為被告的妹夫,被告於七九年來港定居後,許開始要求被告協助處理資金。被告因為「一場親戚」而答應,並陪同許等人到不同賭場,並助對方取得貸款及清還債務。

辯方又指擁有加拿大護照的被告於○一年到加國後,才得知發生虧空公款案,而中銀亦透過法院凍結其資產,被告在加國的生活不甚如意,在製衣廠內當汽車維修員,月入僅兩萬港元。事隔十年,因幼女已畢業,加上居於內地的母親○九年去世時,他未能陪伴左右,遂決定回港自首,盼可見半身不遂的父親一面。

涉案多人 數年前判囚

據資料指,涉及本案的多名人士相繼落網,許超凡、許國俊,因涉洗錢、詐騙和造假護照等罪,於○九年在美國分別判囚廿五年及廿二年,二人妻子則各判囚八年。余振東則於內地被判囚十二年,據悉現已出獄。許超凡堂兄夫婦許日成及黃雪梅,於○七年在港被判囚六年半。

案件編號:DCCC8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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