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郭美美自稱虛榮心害了自己,負責調查的警察認為,郭喜歡炫富或與其家庭教育缺失有關,她來自單親家庭,家中多名長輩都有犯罪紀錄,母親早年在深圳長期經營桑拿娛樂場所,隨母生活的郭缺乏教育,其中學老師回憶稱,郭從小愛打扮張揚,經常曠課。
現年廿三歲的郭美美,原名郭美玲,是湖南益陽人,其母郭登峰早年離開湖南老家到深圳打工,未婚誕下郭。郭曾對外表示怨恨生父,指父親在她出生前因經濟案被捕,只留下巨款給情人,卻分毫也沒留給母親。
據北京警方了解,郭父曾是商人,有詐騙前科,郭的大姨媽則曾開淫竇被刑拘,舅父也曾因販毒坐監。
郭母在深圳炒股賺錢後,經營過茶餐廳、桑拿場所等,隨母在深圳生活的郭,一直到中二才回到湖南生活一年,入讀當地貴族學校。老師回憶,郭當時已會化妝,穿着時髦,估計她愛炫富,與初中成績不好,受同學欺負有關,希望藉炫富得到別人尊重。同學則指郭從小愛炫耀,在老師面前裝乖,實際「劣迹斑斑」,常跟男同學玩曖昧。
但極寵愛女兒的郭母當時認為,女兒只是不懂事,實際心地善良,會將每周至少六百元人民幣的零用錢,捐給慈善機構或貧苦學生。
郭之後回到深圳上高中,但沒參加高考,○八年到北京電影學院上了一年演藝進修班,畢業後就留在北京打拚,初時與普通打工仔一樣,生活艱苦,直至被深圳富商包養後,扭曲的價值觀令她開始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