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逼兩童「腳淫」 智障生候懲

【本報訊】有自閉症及智障的廿一歲職業訓練局男生,在兩個多月內在將軍澳一帶強迫兩名十二及十五歲男童替他「腳淫」,先後在公園及運動店內,脫去男童一隻腳的鞋,再捉着對方的腳摩擦自己下體,其中一次更疑摩擦至射精弄濕男童的襪。警方事後接報,日前在區內將他拘捕。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收押至八月十四日等候心理及精神報告始作判刑。

報稱學生的被告梁家諾(廿一歲),被控在今年五月十六日於將軍澳景林邨的公園非禮男童X,以及在七月廿三日於厚德商場內非禮男童Y。

捉腳摩擦下體

首案的事發日下午五時許,被告在港鐵調景嶺站月台向等車的十二歲X搭訕,上車後二人並排坐,被告突然將X的左腳放在自己右大腿按摩,X大驚下車,被告尾隨,X在車門關上一刻跳回車廂,以為擺脫被告,惟竟在返家途中再遇被告,被告帶X到景林邨公園,脫去X左腳的鞋後,捉着X的腳摩擦自己下體數秒,X推開被告並表示會報警,被告回應:「我鍾意呀」後離開。

次案的事發日下午一時半,被告與身穿校服的十五歲Y,在商場內乘同一電梯,被告突然指住Y的腳:「你着灰色襪犯校規!」出電梯後,被告拉Y到運動店內,逼Y脫去左腳的鞋向他「腳淫」,Y反抗但不成功,三十秒後Y的襪子濕透,他後來告知母親及報警。

案件編號:KTCC 36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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