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程公司男東主候車時聲稱九巴車長「飛站」遂截停巴士,登車後即向司機破口大罵,司機報警求助,反遭東主拳毆臉部。
被捕的五十一歲被告余潤安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入獄三日但准緩刑一年,並需賠償車長一千元。
案情指事主於今年六月十四日晚駕九巴前往天水圍,至彌敦道的車站時,被告與另一女子要求登車,事主即時停車讓兩人上車;惟二人登車後「爆粗」辱罵事主,事主難以集中精神駕駛遂報警。被告隨後下車,未幾又折返,並一拳打向事主臉後逃去,事後被捕。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因覺車長「飛站」,一時衝動才犯案。
案件編號:KCCC 285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