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技工偷拍行家夫婦

冷氣工程公司男東主懷疑一對夫婦行家向他轉介生意時中飽私囊,他聲稱為「竊聽」真相,趁夫婦邀他上門裝修期間,先後在客廳及睡房安裝偷拍器,讓他透過手機及電腦監視以找「罪證」,結果攝下夫婦只穿內衣褲的閨房照片,當時女方更正值懷孕。夫婦最終發現偷拍器並報警,被捕東主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八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裁判官嚴斥他其實不懷好意,處心積慮欲偷窺夫婦的親密行為,將他收押候判。

卅六歲被告羅裕明,被控在去年八月七日至十四日的一星期內,八次為不誠實地獲益而使用一部手提電話或一部桌上型電腦。案情指自一○年起,被告和事主夫婦(分別現年卅二歲及廿九歲)成為冷氣工程業界的行家,男事主並多次轉介生意予被告。

被邀協助裝修

去年六月,事主夫婦遷入大埔新居,邀被告協助裝修。同年七月,夫婦首次在客廳發現有異物,但因不知是偷拍器,當時男事主只拔除了事。至八月六日被告再訪新居裝修,當時屋內只有懷孕女事主在睡房就寢,男事主不在家。及至同月十四日,夫婦再度在睡房內發現異物,終洞悉是偷拍器,並回想起之前客廳所發現的原來是偷拍器,遂報警求助。被告其後被捕,警方在他住所及公司搜出涉案用作監視的手機和電腦。

在警誡下,被告聲稱男事主是其生意拍檔,他為了竊聽兩夫婦有否在公事上「落格」,當日趁女事主睡覺時,潛入其睡房安裝偷拍器。

官斥不懷好意

警方其後從偷拍器內檢取逾一千二百段影片檔案,當中沒有拍攝到夫婦;警方再利用被告的手機登入軟件終發現偷拍的相片,當中可見懷孕女事主與男事主的更衣或只穿內衣褲的影像,但不涉及裸體。

控方透露,被告有一項非禮及兩項涉不誠實的案底,犯本案亦違反之前的緩刑令。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偷拍非為窺看色情內容,只為偷聽生意的秘密,並追討二萬多元欠款,裁判官聞言反問:「睡房最私隱,會有咩生意秘密?」裁判官坦言不信其解釋,斥責被告不懷好意,「你偷聽咪裝偷聽器囉,使乜連人都睇埋!」故先索取其精神及背景等報告,將他收押至八月廿日始判刑。

案件編號:FLCC 415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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