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分錶掠水 中電調查

【本報訊】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調查發現,七成受訪劏房戶向業主繳交電費,高於中電每度電收費一元一毫的水平,有深水埗劏房業主更在租約訂明每度電收一元八毫,收費高出約六成四。聯席及十多名劏房戶昨向立法會議員申訴,投訴機電工程署及中電監管不力,令業主有恃無恐。中電回應指,若收投訴並查明屬實,或向違規客戶停止供電。

租約定價高六成四

聯席代表楊佩艮指,現時中電收取住宅用戶每度電約一元一毫,但部分劏房業主會將電錶分錶,並向分租戶收取較高電費,早前聯席調查一百七十二個劏房戶,發現七成人向業主繳交每度電費一元二毫或以上。該名租約訂明每度電繳交一元八毫的深水埗劏房戶,曾與業主理論不果,現時更需實繳每度電兩元。

機電署將巡查跟進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梁家傑聆聽申訴後,承諾會召開個案會議質詢相關部門。張超雄認為,表面證供顯示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轉售,會促請政府跟進。聯席及十多名劏房戶隨即轉往中電總部抗議,並上演街頭劇諷刺中電監管失職及遞交請願信。

中電發言人稱,根據公司《供電則例》第二百一十七條所示,客戶不得把電力轉售予第三者,惟《則例》只屬公司與客戶之間合約,本港並無此方面法例,中電亦非執法機構,但倘收到投訴及相關證據,中電會調查並要求該客戶停止有關行為。機電署發言人指,該署會對懷疑有電力安全問題的樓宇進行巡查,亦會就相關通報進行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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