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輪中央巡視組工作結束後,據說中國內地多個省、市、自治區就都被巡視過了。「寶島」台灣還沒有「統一」,當然談不上何時能「巡」,剩下的「皇天后土」、朝廷管轄之下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還沒有中央巡視組「臨幸」了。
按照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紀委書記、政治局常委王岐山的說法,中央巡視工作不能有「死角」,不能「跑風漏氣」,香港和澳門也就不應該在中央巡視之外。在中共中央反貪反腐面前沒有一條「黨紀國法」規定香港和澳門可以置身事外,何況中央巡視組巡視的對象不是特區政府,而是朝廷駐港機構包括中資機構、央企國企等。
何況中紀委已在內部機構監察分工中把它們納入了自己的工作範圍。這些機構和內地各省、市、自治區,都在中紀委的紀律檢查範圍內,都不能成為中央反貪反腐的「死角」。
很長時間以來,港澳工作和外事工作一樣,在朝廷眼裏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對港澳這個資本主義的花花世界,朝廷對這方面工作的官員、機構在對待「金錢、物質、生活作風、道德品行、經濟活動」等方面的要求相對比較鬆,「山高皇帝遠」的也不好管。
改革開放、香港回歸,朝廷對港工作機構以及大量中資公司、央企國企直接間接參與中港經濟活動,朝廷官員和香港大小資本家形成了「政商勾結」的利益格局,腐敗之發生如洪水決堤。這種腐敗不但侵蝕了朝廷港澳工作機構和官員,而且令朝廷港澳政策、令「一國兩制」走上邪路。朝廷把香港種種工商利益集團視為「治港依靠對象」,把他們的利益包括官商勾結腐敗集團的利益當成「香港的整體利益」。這種腐敗毫無疑問激起了港人爭取民主普選的鬥志,要堅決打掉立法會中的功能組別及行政長官的「小圈子」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