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以收到投訴指「可能」違反《消防條例》,多次派員到立法會巡查大樓內外的通道及保安措施,驚動立法會高層開會應對,保安部門亦須虛耗人手協助消防巡查。有學者及立法會議員指出,有關投訴明顯有「惡搞」成分,消防處仍一再受理派員巡查,不但浪費了消防處及立法會的人力物力,還有助長別有用心之士「惡搞」立法會之嫌,要求消防處從速檢討有關處理投訴及派員巡查機制,並研究方法防範及懲處濫用投訴機制的人。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立法會作為香港三大權力機關之一,與政府、法院享有同等尊嚴,加上立法會大樓工作性質敏感,提升保安措施可以理解。他又說,行管會一向有確保大樓保安措施符合《消防條例》,批評消防處即使明知市民為「惡搞」而無故投訴立法會的消防措施,仍逐次上門要求巡查,不但浪費公帑及滋擾立法會運作,更可能影響該區的其他緊急救援服務,建議立法會與消防處檢討收到「惡搞」投訴應如何跟進。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狠斥消防處管理層僵化、保守,他指立法會在改善保安措施前,必然有與警方、消防處、建築署、機電工程署等部門商議及獲得部門批准後才動工,消防處平日亦不時到立會巡查,批評消防處即使明知投訴人無事生非,仍上門調查,明顯是浪費人力物力,消防處應對相同性質的「惡搞」投訴另作處理。
另一立法會議員鍾樹根更形容消防處做法如同「蠻牛」,對負責監察政府的立法會及作第四權的傳媒機構「亂衝亂撞」,着消防人員「用吓腦,醒目啲」,對疑似「惡搞」的投訴審慎處理,例如先致電對方求證,「唔係次次收投訴就拉大隊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