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搞完東方再搞立法會!消防處去年六月聲稱收到一封不知真偽的電郵投訴,高調派員到位於大埔的東方報業中心,要求直闖屬於傳媒核心的伺服器房檢查,惟最後證實投訴子虛烏有。事隔約一年,消防處最近又聲稱接獲投訴,指控立法會綜合大樓多處違反《消防條例》,最少兩度派員進入警方亦難以入內的立法會範圍調查,驚動立法會主席、秘書長、法律顧問及一眾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最後當然又是證實無問題。有議員估計投訴人為曾參與反新界東北暴力衝擊的示威者,目的是滋擾立法會及削弱大樓的防禦能力。有議員更批評消防處多次如「蠻牛」般「亂衝亂撞」:「有人投訴中聯辦同美國領事館違例,你係咪又日日去查?隨時引起外交風波。」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早前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時,多次發生示威者強闖及暴力衝擊立會大樓的事件,導致多名警員及立會保安人員受傷,大樓有玻璃爆裂、外牆被撞穿、門鎖及火警鐘被破壞等。負責管理大樓的行管會,事後推出多項臨時及永久措施加強大樓保安,包括加派保安人員駐守大樓各個出入口、暫時封閉位於大樓有蓋停車處的示威區,並在示威區地下加裝用作固定鐵馬陣的裝置等。當時有泛民議員質疑部分措施影響大樓走火通道,消防處事後已派員巡查,證實並無問題。
不過,在本月八日,即新界東北撥款通過逾十日後,港灣消防局突然派員到立會大樓,聲稱收到投訴,指大樓的議員入口及公眾人士入口「可能有不符合《消防條例》規定的情況」,要求入內巡查。
由於《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規定,警員須得到立法會批准才能進入大樓範圍內執法,但未有清晰說明消防人員是否也一樣,事件最後驚動了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秘書長陳維安及法律顧問馬耀添,三人最終確認消防人員根據條例有權進入大樓巡查,於是予以批准,並將決定知會了一眾行管會委員。
消防人員在秘書處職員陪同下,在大樓內巡查短短十五分鐘,即確認立會內各項消防設備及保安措施均符合條例要求,僅提醒秘書處大樓的公眾入口,要經常保持有兩個入口可進出,然後便草草收隊。當時已有行管會委員質疑投訴人別有用心,並非真心關注大樓的消防安全。豈料在事隔短短十日後,即本月十八日,消防處人員又再登門,再度聲稱收到投訴,指立會在大樓公眾入口的示威區擺放鐵馬,「可能不符合《消防條例》規定」,再一次要求進入立會範圍巡查。事件再次驚動了曾鈺成、陳維安及一眾行管會委員,而巡查結果當然亦與上次一樣,找不到任何違例違規之處。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行管會委員向本報證實上述事件,並質疑投訴人實為反新界東北人士,甚至是當日有份衝擊立會大樓的暴力示威者,亦不排除有議員或議員助理參與,目的是滋擾立法會及議員,或企圖以違反消防要求為由,迫使立會取消部分新增保安措施,從而削弱大樓的防禦能力。該名委員認為,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投訴,消防處應不再處理同類投訴,以免助長有關無理投訴及再三浪費前線消防人員與立法會的人力物力,消防處更應考慮追究繼續無理及惡意投訴立法會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