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初開始,旺角豉油街行人路出現一個大型宣傳架,多條鐵柱坐落於人流如鯽的行人路上,有市民發現有關支柱未有螺絲安妥於地面,李先生擔心有倒塌危機,更質疑宣傳架屬違規僭建物,嚴重危害途人安危,「日日返工行過見到都覺得好牙煙,咁大個架冧落嚟實死冇生啦,點解屋宇署咁都唔執法?」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豉油街有店舖外牆附有新建金屬架,並坐落於行人路上,由於有關建築工程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事先取得該署批准及同意施工,屬違例建築工程,已向業主發信,要求盡早自行安排清拆僭建物。
發言人重申,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在指定日期過後仍未遵從命令、又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可就罪行另處每天罰款二萬元。該署亦可安排政府承建商將僭建物拆除,並向業主追討不多於百分之二十的清拆及監工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