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廿二日,李柱銘在報章專欄以《蘇亞雷斯與黃毓民》為題撰文批判毓民,不但引喻失義,而且顛倒黑白,只問立場不問是非。例如說:「(黃毓民)對民主派所造成的創傷,乃是中共無法做到的。只因民主派跟中共敵我分明,因此中共的抹黑難以影響到民主派,可是,黃毓民卻是知名的民主派人士,但其激進行為的矛頭,有時卻不是指向中共,而是針對立場相對溫和的同盟。他這般顛倒敵友關係,使中共能坐收漁利,豈不是『親者痛,仇者快』嗎?」
李柱銘到底是否患了失憶症?二○一○年民主黨拖「五區公投」後腿,並且走入中聯辦密談,通過偽政改方案,出賣民主運動,民主黨與中共,是如何「敵我分明」?至於「矛頭指向民主派」,毓民三十多年來論政都是根據客觀事實,作主觀判斷,不避豪強!包括李柱銘在內的民主派人士,如有違背民主立場,必定直斥其非!例如一九九四年一月尾,時為「港同盟」主席的李柱銘,竟向港督彭定康建議,如政改方案在立法局被改得「五顏六色」,大可拒絕簽署法案,甚至解散立法局,委任「與民意相符」的議員審議草案,有關言論十分荒謬,毓民曾先後三度撰文痛批。
明代思想家呂坤《呻吟語》有曰:「為人辨冤白謗,是第一天理。」李柱銘身為資深大律師,辨冤白謗更是基本職責。一二年九月一日立法會選舉前夕,黎智英發表《自由的分水嶺》,其中如此污衊當時正在參與立法會選舉的毓民:「千萬別……將黃毓民……當成是泛民……他表面以激烈行動報復民主黨政改的『出賣』,實質是替中共做打手……企圖使民主派在今次立法會選舉中一敗塗地……讓他背後的金主龍顏大悅,因而也讓他財源廣進……」毫無事實根據,蓄意抹黑、誹謗一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明顯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李柱銘何曾置一詞,看了李《蘇亞雷斯與黃毓民》一文,原來他是支持黎智英「抹黑黃毓民」的!
李柱銘發表謬論的同一天,多份報章頭版報道,揭露黎智英兩年多以來,向不同泛民團體及個人秘密捐獻合共逾四千萬港元,當中李柱銘也有收取三十萬。對於絕大部分泛民收受黎智英的政治捐獻,李柱銘的回應是:「民建聯收大陸捐款,又是否受大陸控制?」言下之意,即是收取政治捐獻,並不表示要聽金主的話,莫非李柱銘認為民建聯會對中國共產黨說不?語焉不詳,邏輯混亂,李柱銘,你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
早於二○一一年,黎智英的政治捐獻記錄,亦曾外洩於互聯網,其中有社會民主連線主席陶君行在一○至一一年,先後收受一百萬港元獻金,合共二百萬元。五區公投運動期間,毓民與梁國雄、陳偉業及陶君行等社民連核心人物曾達成協議,不能收受黎智英資助,到該年尾才發覺陶君行等人陽奉陰違,事件成為社民連分裂的原因之一。接受黎智英的政治捐獻,對泛民主派的團結,試問又有甚麼裨益?
在李柱銘抹黑毓民文章見報當日,有網民以《卡斯拿斯與李柱銘》為題,「二次創作」《蘇亞雷斯與黃毓民》一文:「卡斯拿斯與李柱銘在各自的領域,昔日都是一名不可多得的猛將,無奈,卻同樣是英雄遲暮,已不是最當打的自己。卡斯拿斯終須為其犯錯道歉,至於李柱銘又打算何時放棄對黃毓民放暗箭呢?目前,香港政改正處於生死關口,爭取公民提名時要立場鮮明是非常重要,所以激進派委實承受不了偽民主派拖後腿的損傷。大狀,你實在不能再退化!」
為毓民辨冤白謗的,竟然是不相識的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