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管治,有自由,無民主,政策制訂,只有靠諮詢。
諮詢重要,因為政府無民意基礎,所謂諮詢期,便是一個收集民意的過程,政府會透過宣傳、舉辦座談會等來聽取民意,也接受書面提供意見,總之就是歡迎各界踴躍發表意見。把民間團體發表的意見,把收集到的建議書,作出整理歸納,於是乎政策便能有一個民意基礎。
政改諮詢報告出台,政府歸納出的民意,不少都用上籠統字眼,比如「普遍認為」、「主流意見」、「一些人」等;至於多少人才算普遍,甚麼人才算主流,一些也可以是十人,又可以是千人。
似乎除了政改不跟國際標準,其諮詢報告也無甚標準可言。
就算是一個特首,再加兩個司長一個局長來端坐報告,這樣的報告一樣無說服力可言,對於政策立場的兩面,莫說不信者恒不信,就是信者也不過得啖笑。
民間有意見要表達,其實多元化得多,除了參與諮詢,還另有表達方法,比如不論反政府的、撐政府的,你搞遊行時我也搞遊行,你毅行時我也絕食,你辦公投運動時我也辦簽名運動。社會運動是民意的表達,諮詢卻是民意的收集,因此,在諮詢報告中,這類民意通常也無法確切反映出來。
顯然,諮詢報告的民意,未必有足夠數據支持是真正民意,不外是政府想要表達的民意。民主社會,為人詬病的是選舉時耗費大量資源,可政府由人民選出,有民意授權,一旦執政倒不用怎麼花費公帑來搞諮詢。
就算真有政策僵持不下,也是寧搞公投,不搞諮詢;因為諮詢不過是無認受性政府的表達方式,不是由人民表達出來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