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新濠博亞賭場前年入稟高院,向一名活躍於澳門賭業界的港人黃海潮追討逾一億二千萬元,去年獲判勝訴後,新濠博亞其後再入稟高院申請將黃海潮破產。案件昨於高院處理,黃本人沒有現身由律師代表,法官聽取與訟雙方律師的陳詞後,即時向黃頒下破產令,並要黃支付訟費,判決理據稍後會以書面交代。
呈請人是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黃海潮昨透過代表律師就破產案提出抗辯,並呈上第三者的誓章,指新濠博亞在派送法庭文件時,出入境紀錄顯示黃當時不在港。律師續指,黃在內地有其他辦事處地址,在澳門亦有其他地址,新濠博亞只在港的報章登廣告通知黃是不足夠,應同時在中、港、澳三地登廣告。惟新濠博亞反駁指,黃對破產案是知情的,法例也沒規定債權人要在香港境外登廣告通知債務人。
案件編號:HCB 8114 /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