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個舖位出嚟做生意,居然可以幾年都冇人理,屋宇署都唔知點做嘢!」灣仔居民張小姐不時行經駱克道,發現有兩幢大廈之間的小巷被僭建成地舖,更懷疑有人藉此無本生利,「灣仔啲地咁矜貴,起間舖出嚟收租不知幾和味!」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根據新修訂的僭建物執法政策,涉事店舖屬須優先取締類別,已發信要求有關業主安排清拆,並將按序發出清拆令。發言人補充,若業主在無合理辯解下違抗清拆令,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定罪後可處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一年,及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判罰款二萬元。
張小姐要求屋宇署檢討執法程序,以早日落實清拆,避免僭建問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