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夏佳理律師樓遭控索償

【本報訊】港交所前主席夏佳理曾合夥經營的「夏佳理方和吳正和律師事務所」,昨遭一間公司入稟高院,指律師事務所在處理該公司的債務官司時涉疏忽,因此向夏佳理等十三名律師行經營者提出民事索償,但未有列明金額。

13人合夥經營

原告天安企業(香港)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夏佳理、容潤笙、盧恩澤、劉超傑、張麗珍、吳正和、王珮芬、蔡仰德、高德偉、謝曉東、徐永安、鄒小岳及陳振基等十三人經營的「夏佳理方和吳正和律師事務所」,該行現已拆夥。入稟狀指,該行曾在多宗借貸交易中代表原告,處理原告與菱通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八年七月十一日、○九年一月廿二日及○九年三月十七日所簽署的貸款文件,而原告是有關交易的貸款一方。

案件編號:HCA 1302/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