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冀獲立法保障

【本報訊】「同性戀無罪」、「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我要平權」,一眾同性戀者不再逃避,昨七一上街怒吼爭取平權,要求政府訂立反歧視法。「同性戀者喺香港嘅職場,受盡歧視!」彩虹行動成員Tommy仔表示,同性戀者備受歧視,情況十分普遍,有於保險業工作的朋友因被揭發是同性戀者,「結果成日畀人講閒話,叫佢唔好搞啲男同事」,最終因受壓力而辭職。「喺紀律部隊做嘢嘅(同性戀者),面對問題特別嚴重,完全唔敢同人講。」他認為政府不訂立反歧視法,同性戀者被歧視的問題,將無法改善。

於非牟利組織任職的楊小姐直斥政府遲遲未訂立反歧視法,令女同性戀者受盡歧視。楊表示曾與一班打扮較男性化的女同性戀者到餐廳用膳,期間更被要求離開,「經理同我講,先生,你哋係時候要離開啦,同埋以後都唔好再嚟。」後來,楊向餐廳投訴卻未被理會,楊直斥,「一日唔立法,一日就唔可以保障到我哋!」

指電視節目引起誤解

「電視節目將同性戀者定型成乸型,令市民對同性戀者產生誤解。」歌手吳彤表示,加拿大對同性戀者的保障遠比本港好,自己回港發現本港電視節目經常將同性戀者錯誤定型,希望電視台可避免製作此類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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