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人優先」四名成員去年十二月底強闖添馬艦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一案,涉案一名十五歲男學生早前承認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名,他昨於東區法院兒童庭接受判刑。辯方引述報告說,十五歲陳姓被告只是關心社會時事,卻用錯方法表達,感化官認為他並非典型的青少年罪犯。裁判官指闖入軍營原屬嚴重罪行,但考慮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遂決定運用酌情權撤銷控罪,判他接受保護令一年,毋須留案底,但被告接受保護令期間需聽從父母監管,遵守宵禁令,並聽從社署福利主任指示交友及接受輔導。
案件編號:ESCC 39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