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容男友無牌駕駛 前華姐停牌

【本報訊】二○一○年國際中華小姐季軍張慧雯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晚放狗後,讓男友人羅焯均駕駛她的私家車,但在牛頭角海濱道被巡警截查,揭發羅早前已因「毒駕」而被罰停牌。兩人結果齊惹官非,被控無牌駕駛及身為車主容許他人無牌駕駛等多罪,兩人早前認罪,張被判罰款九千元及停牌一年,羅昨日則在觀塘法院被判監三個月,停牌十五個月。

報稱商人的被告羅焯均(卅三歲),承認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車上使用的安全玻璃附有增補材料,以及泥擋未有足夠寬度覆蓋每個車輪的汽車共四罪;他早前已因後兩罪而被判罰款四千元。

案件編號:KTCC 263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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